尊敬的投资者:
根据证监会发布的《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》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《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实施细则》规定,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参照《证券公司客户账户开户协议必备条款》、《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必备条款》及相关法律法规、监管规定、自律规则等,修订形成《华兴证券有限公司经纪客户开户文本》,开户文本内容详见附件。
已经签署开户文本的投资者,若您对本次修订的内容有异议,您可于公告之日起七个交易日内以书面方式向开户营业部提出。若您未在上述时效内按照上述方式提出异议的,则视为您认可本次协议修订的内容,协议内容自公告之日起七个交易日届满之日起生效。
若您有任何疑问,可咨询开户营业部或致电我司客服热线4001568888。
特此公告。
华兴证券有限公司
2023年8月11日